问题 | 车祸导致人死亡,是否面临刑事责任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遭遇了车祸并导致失去生命的悲剧发生,是否需要承担刑责将取决于事故的详细情况和法律规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规,当交通事故涉及到下面任意一种状况时,肇事者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留: 若是有一个人在此次事故中丧生或至少三人受到了重伤,并且肇事者对此次事故负全责或主要责任; 如果在这次事故中有超过三人丧生且肇事者与其他人对此负责程度相同; 或者是肇事者导致公共财产或是他人财产遭受直接损失,而自己对这场事故负完全或主要责任,而无力赔偿的金额达到三十万元人民币以上。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 (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 (二)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 (三)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 (四)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时已超过前款规定的时间,调解自受理调解申请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调解开始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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