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逃逸的认定标准有几种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对逃逸案件进行定性分析时,通常需要考虑以下几种具体情形:首先是行为人知晓交通事故已经发生,但仍以驾车或者将车辆遗弃于事故现场等方式回避承担责任;
其次是行为人自认并无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在事故发生之后选择驾驶车辆远离现场; 再次,如果当事人存在诸如酒后驾驭、无照驾驶等可疑行径,同时,在报警之后,未按照规定留在现场等待处理,而是在弃车离开现场之后又返回; 此外,即使行为人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但在未向警方报告的情况下擅自离开医院,或者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为伤者或其家属提供虚假姓名、地址以及联系方式后自行离去; 最后,在接受相关部门调查过程中,行为人故意逃避调查; 或者虽然承认曾发生过交通事故,但是在声明过程中,拒绝承认,但却有充足的证据能够证明其应当知晓事故的发生; 另外,如果在与对方协商过程中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在未经协商的情况下,支付的赔偿金额明显不足,并且未留下真实身份信息,同时还有证据显示其强行离开现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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