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喝酒出车祸了交警会怎么判责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因饮酒导致车祸发生时,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的判定常需结合多方面的因素进行深入分析和评断。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饮酒者血液内酒精浓度已达到了酒后驾车甚至是醉驾的法定标准,那么这一事实往往将被作为酌情加重责任人的法律依据之一。 然而,其最终的责任比例分配还需结合更多具体的事故情况进行详细考量,例如另一方是否存在涉嫌违反交通规则的不当行为、道路状况如何等等。 从总体上来看,由于酒后驾驶或醉酒驾驶通常被视为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故在此类事故中,这类肇事者的过错程度较高。 但是,倘若另一方同样存在显而易见的过错行为,那么他们所应承担的责任比例也可能会相应地进行调整和分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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