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交车有危险驾驶罪怎么判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危险驾驶罪,具体是指在道路之上驾驶机动车以极其激烈的方式相互角逐竞争,情节严重恶劣;
同时,包括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情况; 以及在从事校车业务或客运服务的过程中,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数量,或者严重超出规定时速行驶的行为; 此外,还包括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行为。 在诸如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此类危险驾驶行为,通常会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 一般而言,对于触犯危险驾驶罪的犯罪者,将面临拘役的刑罚,并且需要缴纳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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