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是如何认定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作出危险驾驶的定案必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是追逐竞驶并且情节恶劣者。 这种情况涵盖了在道路上超速驾驶、频繁变道、相互阻挠等具有巨大潜在风险的驾车行为。 其次,醉酒驾驶机动车也属于此类状况。 这既包括车辆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每百毫升八十毫克(即大于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第三种情形就是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事业,严重超过额定乘客承载量,或者严重超过法定允许速度的驾驶行为。 最后一点是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运输,这种情况不仅危及驾驶者本身,更有可能对其他道路使用者和周围环境造成危害,严重威胁到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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