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绑架罪有没有结果加重处罚的情形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绑架罪存在“结果加重处罚”这一特殊情况。
具体而言,倘若因绑架行径导致被害人死亡或者实施了杀害被绑架人的恶劣行为,便构成了结果加重犯。 对此种犯罪行为,应当依照刑法规定判处无期徒刑乃至死刑,同时还需附加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然而,在实际司法操作过程中,对于是否构成结果加重犯的判定,必须严格依据相关的事实与证据进行严谨分析。 此项法律规定的目的在于对那些给社会带来极其严重危害的绑架案件进行严厉打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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