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碰瓷定危险驾驶罪的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符合以碰瓷的形式定为危险驾驶罪之事由需满足以下条件:首先要存在,在国道和城市主要道路上以驾驶机动车辆作为主要表现形式,并且该过程中包含剧烈竞争性的驾车行为;
在另一方面,对于处于醉酒状态的人员而言,驾驶机动车将被视作严重违法行为; 此外,包括从事校车业务以及旅客运输的相关人员在内,当其驾驶行为严重超过对乘员载客数量的额定要求,或者严重超出规定的最高速度限制时,也将面临法律制裁; 最后,如果有人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的运输活动,并因此威胁到公共安全,同样会被视为危险驾驶罪的一种表现形式。 在此基础之上,如果机动车的所有者或管理者对以上所述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那么他们将会按照前述条款接受相应的惩罚。 然而,如果这些行为同时触犯其他种类的现行刑法,则应按照处罚力度较大的规定进行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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