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速危险驾驶罪怎么处理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任何人在高速公路上以机动车为工具进行竞速竞赛,且其情形恶劣者,或驾驶员在存在饮用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情况下,都将面临拘役以及罚金的严厉惩罚。此外,若涉及到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的车辆,其严重超额搭载乘客,或者严重违反规定速度行驶,同样会受到上述法律条款的制裁。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机动车的所有者或管理人员对于这种违规行为负有直接的领导责任,他们也将按照上述规定接受相应的法律制裁。当这些违法活动同时触犯了其他法律法规,那么就必须按照施加更重刑罚的规定来确定罪行和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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