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第一档次:
对醉酒驾驶尚未搭载乘客的普通机动车辆,且未引发严重交通事故的行为,进行处罚。 将处以1000元人民币到2000元人民币之间的罚款,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其采取临时拘留措施直至完全清醒,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在这段时间里,个体五年内将无法再次获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档次: 对于醉酒驾驶已投入运营的机动车辆,但并未引发重大交通事故的情况,会有如下的处理。 首先是处以最长15天的行政拘留,并罚款金额高达5000元人民币。 其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该个体进行约束直至完全清醒状态,并且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最后,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在未来十年当中,这个人将无法再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即便是重新获得了机动车驾驶证,也不能再驾驶运作中的机动车辆。 第三档次: 如果饮酒之后或是醉酒驾车,从而导致了严重交通事故的发生。 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这意味着这个人将终身无法再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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