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酒驾行为是否构成危险驾驶 |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 解答 | 
律师解析:
 是的,此行为属于危险驾驶范畴。 具体表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如果具有激烈角逐性质的驾驶行为,情节严重者可被视为危险驾驶; 其次,若驾驶员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也可归入危险驾驶类别中; 再者,如从事校车运送学生或客运服务的人员,其车上装载乘客数量超出额定值且载客严重超员,或者以突超过规定限速的方式行驶,同样可以归类为危险驾驶行为; 此外,如果违反危险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且其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会对他人造成伤害和损失,这种情况也应被给予危险驾驶判决。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