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财产约定经过公证对第三人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间所签署的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在法律层面上具有绝对有效的效应,这主要是基于司法程序中始终坚持虽然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并非强制性要求必须经过公证程序,但是一旦经过公证环节,该协议所产生的法律影响力将超越普通协议的层次。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的效力,即指当夫妻双方对于相关财产问题做出约定后,对双方当事人以及涉及到的第三方人士所产生的法律约束力。 从具体角度来看,这一约定的效力可以划分为对内效力和对外效力两个部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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