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被吊销驾照后三个过后能不能进行行政复议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因醉驾被吊销驾照的话,您有权提出行政复议请求。
这项吊销驾照的惩罚无疑是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因此您自然享有前往相关部门进行行政复议的权利。 倘若您能够确凿地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在当时的饮品中并不包含任何酒精,您就有可能成功撤销掉这个决定性的吊销驾照惩罚。 通常情况下,对于那些被判定为醉酒驾车者,应当交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必要措施使其清醒,同时处以拘役和罚金的严惩。 吊销其所持有的机动车辆驾驶证并禁止其在随后五年时间内再次报考机动车驾驶证,而如果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涉及到了醉酒驾驶运营机动车的行为,他们将需要在十年内无法再次获得驾照。 至于被吊销的驾驶证,应当在被吊销期满后再行重新报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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