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追尾双方各一半责任怎么算赔偿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两辆汽车发生追尾事故,并且责任划分为双方各承担一半责任时,赔偿的数额往往是根据双方所遭受损失的总额来计算,每方各自承担其中的百分之五十。
举例来说,假设A车辆因追尾受损,共产生了1万元的经济损失,而B车辆则因为同样的原因,产生了8000元的经济损失,那么这起事故所造成的总损失便是18000元。 因此,A车辆需要承担其中的9000元,而B车辆也需要承担另外的9000元。 若双方均购买了相应的保险,首先应由保险公司在其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 如若赔偿金额仍然不足以弥补损失,则由商业险按照责任比例进行补充赔偿; 倘若以上两种方式仍然无法完全覆盖损失,剩余的部分将由双方各自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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