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长沙连撞9人保险赔不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机动车辆导致人员受伤乃至死亡以及财产受损等情况发生时,我们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为保障范围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若该保险所能承受的理赔额度不足以抵偿损失,则由参与承保的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依据其签订的保险合同条款进行余下赔偿。除非在极端情况下,机动车辆并未购买商业三者险,否则便由责任人按照责任比例自行负担剩余赔偿金额。
然而,如果经过调查确认责任人无责,那么他们无需承担任何赔偿义务。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二十四条,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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