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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险理赔结案有时效吗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解答
律师解析:
确实存在着这样的法律要求,以确保保险公司能够按照程序及时地完成理赔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情形复杂的,应当在60日内作出核定,但须经批准的除外。
另外,当涉及到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在事故发生之后的48小时内立即通知保险人。
同时,被保险人还需要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并结案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之内,向保险人提交能够证明事故原因、责任划分等方面的必要单证。如果被保险人未能履行上述规定的义务,那么保险人有权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或者从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经支付了赔偿金的情况下,保险人还有权追回已支付的保险赔款。
法律依据:
《机动车保险条例》第28条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合理的保护、施救措施,并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
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本条款第二十条规定的或保险人要求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确定的各种必要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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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4 8:3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