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垫付的医疗费保险不赔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垫付的医疗费用会得到保险公司全额理赔的保障。一旦涉及到交通安全事故,只要相关的医疗支出符合法律和行业规定,均应由保险公司在其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范围之内进行全面的陪偿处理。
然而,当通过与保险公司协商来暂行请求陪偿时,保险公司通常会在处理过程中考虑扣除10-20%之间的非基本医疗药物费用开支,而并非为整体医疗费用提供全额赔偿。交强险及商业险的陪偿机制处于常态运行状态之下,一般而言,对于责任明确的事故案件,它们都是可以按规定进行赔付的。 然而,我们并不鼓励肇事方在事故发生后主动垫付医疗费用,因为这并不是他们的法定义务。若对方确实无力支付医疗费用,则可寻求保险公司先行垫付以解燃眉之急。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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