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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北京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交通事故死亡赔付金额确实定方面,依据相关法规应参照当地区域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作为基数,以此为基础计算出20年的数额。
在此基础上,需综合考虑丧葬费、被赡养人员生活开支、死亡补偿金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具体分配。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如果受害方在60岁及以上且年龄每增加一岁,相应的系数会减去1,直至减至5为止。
另外,我们也不应忽视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涵盖范围。
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误工损失、护理津贴、交通运输费用、住宿成本、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营养供应费、鉴定费用、肢体残障赔偿金、辅助器材购置费用、丧葬支出、被抚养人生活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痛苦和心理安慰性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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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8 15:5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