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中多人扶养费应如何计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确定多人抚养费用的方法如下所示:
受扶养人的生活费用(也即“扶养费”)可通过以下公式进行计算——扶养费等于受诉法院所在地区的人均年度消费性支出乘以抚养年限。 这点我们需要明确,所谓“被扶养人生活费”,实际上是指因加害者对他人生命权利进行肆意破坏,或者侵犯了他人的健康权益从而导致受害者失去劳动能力,甚至在其生前就已经丧失工作能力之前,扶养他们的人员所受到的照顾和关怀来源受损。 因此,根据法律法规,加害者必须向这些受害者赔偿必要的扶养费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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