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八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于八级伤残的赔偿金额,需依据交通事故发生所在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来计算。
具体而言,自受害者被评定为残疾之日起,应给予其三十%的赔偿金额乘以二十年,也就是六年的赔偿。 同时,赔偿金额将以户口簿上所登记的户口为准进行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受害者在被评定为残疾时的年龄已经超过了五十周岁,那么每增加一岁,就应当在二十年的基础上相应地减少一年; 而当受害者达到六十周岁及以上的年龄段时,则应按照十年的标准进行计算; 若受害者的年龄已达七十周岁及以上,则应按照五年的标准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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