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各项赔偿如何举证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交通事故各项赔偿应该有如下证明:
1、证明损害事实发生的经过、原因、时间、地点的书证、物证。 2、医疗部门的所有诊断证明、处方、病历及各项医疗费用单据,包括:挂号费、检查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3、单位出具的垫付医疗费用证明、误工损失(受害人工资、奖金、误工天数、固定补贴)证明。 4、医疗部门出具的陪护证明、转院证明、病休证明。 5、如要求伤残赔偿,需提供高级法院法医室或公安部门的伤残鉴定及赔偿数额依据。 6、就医交通费用单据。 7、被损害财产所有权的证明。 8、死者生前所赡养、扶养、抚育人员的有关情况说明。 9、必要的丧葬费用支出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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