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故责任书不出,肇事车辆能开走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的规律是,车祸责任判定书尚未颁布时,涉案的肇事车辆通常不可以开离现场。
这主要因为在事故责任还未明确界定时,该车辆很可能会被视为关键性的调查证据而予以保留。 然而,若经由交通警察部门进行深入的调查与检验鉴定后,证实该车辆的继续留置对于事故处理已无实际必要性,或者肇事方能够提供适当的担保措施,那么该车辆也有可能获得许可得以开走。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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