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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书认定不服应如何处理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解答
律师解析: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乃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对交通事故现场的勘查以及专业的技术分析,结合相关检验与鉴定结论进行综合分析,查清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原因及各方当事人应承担的相应责任而作出的技术性裁决。
然而,此类裁决并非具有强制性的约束力或执行力。
依照相关法律条文,若事故涉及方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存在异议,可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后的第三个自然日起,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的复核申请。
在提交的复核申请中需明确记载复核申请的具体请求以及原因为何,同时,亦须提供足以支持其主张的重要证据。

此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收到书面的复核申请之后,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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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0 10: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