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动车撞伤人如何界定责任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责任的分配是依据当事者的特定行为在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中所产生的功效及错误程度的严重性而制定的,这种分配任务由警方负责实施。
概括来说,具体的责任划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几种情形: (一)如果因为某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所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那么这一方应承担完全的责任; (二)若由于双方或者多方当事人的过失而引发了道路交通事故,需依据他们各自行为对于事故发生的效能及其过失程度的严重性来区分,包括承担首要责任,平等责任和次要责任等不同情况; (三)倘若各个方面都未对道路交通事故负任何可指责的过失,此事故纯粹是出于交通安全意外事件的产物,那么各方当事人将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其中某个一方当事人故意制造了道路交通事故,则另一方无需对此负任何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