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速别车是危险驾驶罪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的别车行为,亦称为故意别车行为,乃属于以驾车的方式展开"斗气竞争"之一种表现。通常是指前车故意以各种方式阻挠后车前进,或后车在超越其他车辆的过程中,蓄意干扰所超车辆正常行驶。此类事件往往会引发双方车辆之间的碰撞摩擦,甚至可能导致被"别"车辆发生翻覆、撞击等严重交通事故,从而对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在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的前提下,您可选择向警方报案。
值得注意的是,在高速公路上实施故意别车行为,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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