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动车右转给超车的电动车撞了谁的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该事件涉及到双方车主的责任划分问题。
首先,需明确机动车行驶中不可在右侧超越前方车辆。因为右侧属于慢车道,而左侧才是快车道,因此,只能在左侧进行超车行为。 此外,在路口处,也应当注意降速缓行,杜绝超车现象的发生。 其次,右转机动车必须遵守在道路最右侧通行的规则,如在右转过程中发现右侧仍有其他车辆存在,这无疑表明该右转机动车并未按照规定的车道行使。综合来看,涉事的两辆车辆均负有相关责任,具体的责任归属还需由交通警察进行裁定和处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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