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生车祸后没有和解怎么办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对于交管部门而言,其对涉及的交通事故所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的调解期限将为十天。若经调解而达成共识,则交管部门将根据协议内容制定并送达调解协议书至各方权责人手中,待各方签署确认后,该调解书即正式生效。
然而,若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交管部门亦会依法制作调解终止书,并将之送达至各方权责人手中。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若对方未能积极参与调解处理,当事人可寻求负责此项交通事故的交警提供协助处理服务。在此过程中,交警有权先行向当事人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通过邮寄方式将之送达至肇事方。随后,当事人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前往管辖区域内的法院提起诉讼。一旦胜诉,便可申请法院实施强制执行措施。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