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速突然停车负全责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高速公路区域内因车辆停靠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情况下,责任划分应充分考虑当事人在此次事故中所起的关键作用以及其失误程度。
需要明确的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高速公路通常严禁车辆长时间或临时停放。 因此,在这种情形中,一般会将责任归咎于负责停车的一方。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二)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三)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四)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五)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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