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属于什么行为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双方互不负有违约责任”通常被视为合同中约定事项的一个组成部分。
基于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它被理解为是当事人之间对于违约责任预先做出的一份共识且豁免的声明。 然而,若站在合同法的视角审视该类约定,则必须确保其中具备一系列必不可少的条件才能使其具有法律效力。 例如,必须保证上述约定于双方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愿的反映,并且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欺瞒或威胁,这些都可能导致意思表达的非自愿性; 同时,此类约定的内容也不能违背国家法律法规中有关强制执行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要求。 实际操作过程中,只要双方当事人就“互不负有违约责任”达成明确约定,且符合约定的各项条件得以实现,即便出现了可能构成违约的情况,他们也无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然而,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倘若某一方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定的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违法行为,即便是存在这样的约定,他仍然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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