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最高额保证合同与普通保证的区别是什么
分类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最高额保证与普通保证的区别:
1、在普通保证的情况下,必须先有债权然后设定保证,而最高额保证不以债权的实际存在为前提,而是对将来一定期间内发生的债权进行担保。
2、二者可以担保的贷款不同。
普通保证只能担保一笔贷款,而最高额保证可以同时担保多笔贷款。
3、二者担保债权的数额不同。
普通保证所担保的债权数额是确定的,无最高或最低限额的规定,而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是不确定的,只有到了决算期才能确定保证所担保的实际债权数额。
4、二者对应债务是否具有连续性。
最高额保证对一定期内连续发生的债务作担保,所担保的债务必须具有连续性,不能对不具有连续性的债务设定最高额保证。
普通保证担保的债务是一项保证对应一笔特定债务,不具有连续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11 7:0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