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可撒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可撒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行为虽已成立并生效,但因意思表示不真实,可以因行为人撤销权的行使,使其自始不发生效力的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在被撤销前,已发生效力,明显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民事行为。它的特点是:在撤销前,其效力已发生,而且未撤销,其效力不消灭。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效力消灭,以撤销行为为条件。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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