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有权解除合同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终止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国的现行法律制度,下列情况通常被赋予解除合同的权力:
首先是因为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这里提到的“不可抗力”指的是无法预见到的、不可避免且无法通过人为努力去克服的客观事实或情况。 其次,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期之前,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已经明确表达了不会履行主要债务,或者通过自身的行为表现出这种意图,那么也可以视为具备了解除合同的条件。 第三种情况是,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未能按时履行主要债务,经过催告之后,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仍然没有履行,这同样构成了解除合同的理由。 最后,如果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由于延迟履行债务或者存在其他违约行为而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那么也可以考虑解除合同。 此外,法律还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如果期限届满时当事人并未行使该权利,则该权利将自动失效。 若法律并未对此作出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并未就此达成协议,那么自解除权人知晓或者应当知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之内,如果他未能行使该权利,或者在收到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行使,那么该权利也会自动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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