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一方不利的合同有效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评估合同效力的标准并不是单纯地看其对某一方产生了何种影响。
一个合法有效的合同往往要具备如下关键要素: 参与合同签订的各方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在表达意愿上必须真实自愿,且无任何欺诈、误导或胁迫的情况发生; 同时,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我国现行法律和行政法规中的任何强制性规定,并且不能与公共秩序和社会道德相悖离。 当合同对某一方虽可能造成不利后果,但是在签署过程中系双方自愿协商产生的真实意愿自我体现,而且并不符合上述任一构成合同无效的条件时,那么这份合同便被视为有效。 然而,若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出现了诸如欺诈、胁迫、明显不公正等情况,从而使原本处于不利地位的一方在表达意愿时失去了真实性,那么这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要求变更或撤销这份合同。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撤销权的行使是受到一定时间限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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