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不成立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一样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合同的不成立和无效所导致的法律后果是截然不同的。
所谓合同不成立,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对于合同的重要条款未能达成共识,从而导致合同无法生效,对双方均无实际的约束效果。 在合同不成立的情形下,如果当事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那么应当将已经交付的财产予以返还,并恢复到合同签订前的状态。 反之,若合同已经成立,但是由于其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背离了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等因素,使得该合同自始至终都不具备法律约束力,这便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合同无效。 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方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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