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没有签署书面的欠条情形下,烟酒专卖店与尊贵客户之间所达成的交易关系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主要取决于双方在此项交易中实质上是否存在明确的购买意图(即买卖的合意),并且该交易行为是否严格遵循了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所规定的第五百九十五条及第五百九十六条之规定。
若烟酒专卖店已经向尊贵客户提供了相应的商品,而尊贵客户也已实际接收并表示愿意支付相应的货款,那么即便没有书面形式的欠条,这笔交易合同依然是合法有效的。
然而,倘若尊贵客户拒绝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货款,烟酒专卖店则有权根据我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请求尊贵客户履行支付货款的法定义务。
因此,尽管没有书面形式的欠条,尊贵客户仍需承担支付货款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