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格式合同在使用时有哪些限制性规定
分类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合约中采用格式条款的情况下,身为提供者的一方必须坚守公平公正的原则,以确认合同双方的权益与义务关系,并且需要选择最适当的方式来提醒对方留意那些可能会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
根据对方的请求,应该积极的向对方进行相关条款的解说。
其次,如果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试图通过某些条款来逃避自身责任,或是加大对方的责任负担,排除对方主要的权利空间,这些条款将被判定为无效。
再者,对于格式条款存在不同解读的情况,我们应依据通用的理解进行解释。
假如格式条款存在两种及以上的解释,那么其解释结果应该对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产生不利影响。
另外,当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出现矛盾时,优先采用非格式条款作为解决依据。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9 18:3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