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实践合同,亦称为要物合同,这类合同除了要求签订双方在合同中表达真实合意外,还必须实际履行并交付标的物或者完成其他形式上的现实交付动作后方可正式成立生效。
依据合同生效所需要的要素内容,即在表达合意之外是否还需要其他现实达成因素来区分,可以将合同大致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诺成合同;
另一种则是实践合同。
这种划分具有十分重要的法律地位及实际应用价值,旨在明确合同是否已正式成立以及确定标的物所有者对标的物风险的转移时间点。
其中,较为典型的实践合同包括以下几种情况:如借用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以及定金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