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动产买卖合同得以成立并生效需满足以下四个必备条件:
第一,动产买卖合同中必须存在至少两方乃至多方的签约当事人;
第二,所有参与订立动产买卖合同的当事人都已对合同的关键性条款达成了共识和共谋;
第三,动产买卖合同从达成到正式成立,必须经历过要约与承诺这两个必经环节。
第四,动产买卖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呈现,并且,所有签署协议的当事人都应当亲自签字、加盖公章或者留下指纹等个人标记。
若在签订书面合同时,虽然其中一方的当事人未留有个人印记,但他们已经先行履行了自身的主要义务,且另一方也表示欣然接受,那么这份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