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充协议的效力是否及于整个合同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补充协议的效能应当参照整体合同进行判断做出认定。
若在无法明确规定的前提下,经过双方法律主体彼此同意并订立的补充协议便可被视为与主合同拥有同等高度的法定效力,实则在实践中的运用中,“补充协议”所具有的约束力远远超乎人们所理解的范畴,其超越了主合同的法律效益。 一旦涉及到补充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与主合同条文相冲突无法协调之时,应当遵从优先适用关于时间安排更为靠后的那部分约定条款为标准依序执行。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补充合同所产生的效力甚至比主合同还要显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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