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去诉讼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诉讼离婚的流程通常涉及如下重要步骤:
首先,需充分做好起诉状与相关证据材料的准备工作,包括能够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程度、财务状况及其变动情况、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等多方面的可靠证据。 其次,将上述准备好的文件与证据材料送呈至具有管辖权限的当地法院进行立案呈递。 法院接收到诉状及证据之后,将会适当安排时间组织开庭审理此案。 在此环节,各方当事人均应在法庭上详细阐述各自的立场以及所提出的诉讼请求。 最后,依据庭审过程中所出示的证言和证明材料,法院将依法作出最终裁决。 值得特别强调的是,法院在判定是否准许离婚时,关键在于对夫妻之间感情是否已经彻底破裂这一问题做出准确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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