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甲方微信上发的文档算口头协议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微信平台上进行的聊天沟通,事实上并不被视为传统意义上的口头协议,而是作为一种电子形式的书面协议。
双方或者多个相关方的当事人可以借助于电子信息网络,以电子化的方式来达成关于设立、变更以及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议。 然而,这样的协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对于原始文件形式及其保存要求的规定,同时也需要满足法律对有效电子签名的要求,并且身份验证过程需经由第三方进行有效认证。 在合同的表现形式方面,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其他形式。 其中,绝大多数的合同都是采取书面形式,这意味着合同书、信函、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以及电子邮件)等能够以有形的方式呈现其所承载内容的形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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