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签订日期和生效日期的区别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合同签署期限与生效期限之间存在差异的表现及阐释如下:
首先,在一般的合同书写中,合订签订日与实际上效日往往为同一天,即在合同各方达成共同意向并盖章签名时便宣告生效,这个时间即构成了落款时间; 其次,在某些特殊之情形下,二者可能并非同一时刻。 例如,合同订立日期便是指各方当事人签署并盖章的那一瞬间,而生效日期则可能设定为当事人间约定的某一特定日期,或是在满足某种特定条件之后,自始产生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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