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确认合同无效有诉讼期限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民法典》之规定,关于无效合同是否存在诉讼时效,以及如何适用诉讼时效等问题,学界存在一定争议。
然而,从普遍观点来看,无效合同并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这主要因为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范畴,而无效合同通常属于形成权,与请求权并非同一类型。 此外,我国《民法典》亦明确了无效合同的几种具体情形。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缔结之合同为无效合同; 其次,行为人基于不合乎真实意愿的意思表示所签订的合同亦属无效; 另外,当行为人与对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时签订的合同最终也会被认定为无效; 再者,任何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中关于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均须判定为无效; 最后,如合同内容严重背离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亦可依据法律予以宣告无效。进一步讲,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为之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在第一百四十六条中,明确了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以虚伪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同时隐藏于虚伪意思表示背后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判断。对于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原则性规定,其同样依法无效。 至于那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依情况而定,即即便这些强制性规定可能不会直接导致该类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如果它们构成了行为的瑕疵,那么相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依旧可能面临无效的风险。同样地,在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下,此类民事法律行为同样应视为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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