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只有邀约没有承诺合同可以成立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只有邀约没有承诺合同不可以成立。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均为要约邀请。要约人向发出承诺后受要约人应当作出承诺,承诺生效之时合同依法成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四百八十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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