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效力待定合同追认时间是什么时候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取决于第三人同意或承认,在第三人追认或行为人取得处分权后合同有效。
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确定追认的时间不论对行为人还是相对人来说都是十分必要的,可以更好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促成合同的生效,同时也约束一方当事人恶意拖延追认合同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 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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