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质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质押合同无效有以下情形:
1、质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 2、质押物不特定的; 3、应该办理质押物手续而未办理的; 4、质押物重复抵押的; 5、对于通过签订质押合同规避法律的; 6、主合同无效的; 7、以不能作抵押的财产设立质押权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 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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