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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分公司债务可否起诉总公司股东
分类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常规来讲,若分支机构出现了欠债行为,债权人有权将民事诉讼请求递交至总公司,然而,通常情况下,他们无法直接向总公司股东提起诉讼。
这是因为,虽然分支机构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它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均需由总公司来承担。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总公司股东仅能在其实际出资的范围内,为总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对于分支机构的债务问题,则不能直接要求总公司股东进行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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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0 14:3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