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需要股东还钱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公司面临破产清算时,股东是否应承担偿债责任,需依据多项具体要素进行判定。
在绝大部分状况中,若股东已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认缴出资比例全数完成出资,并且其并未实施任何违反股东权力行使规则或者逃避公司债务等非法行径,那么此类股东往往无需为公司所负之债务负担还款义务。 然而,假如股东涉及到未能按期缴足出资、抽逃资金、人格混同等不当行为,甚至是蓄意损害公司利益等严重情节,则他们有可能被要求对公司债务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