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变更后,如何承担变更前的债权债务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公司变更事项中对于变更之前的债权债务如何承接的问题,我们应该根据不同情况来处理:
首先,如果是涉及到公司的组织形式变更,那么这种改变本身并不影响公司所需要承担的债务。 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抑或是股份有限公司,只要符合相关法律规范进行了组织形式的合法变更,原来公司的所有债权、债务即可由变更后的公司完全继承。 其次,当公司的股东发生变更时,无论是公司外界的业务合作伙伴还是内部管理层,都不会因为股东的变动而受到任何影响。 此时,公司主体未变,对外的债权债务仍然持续存在,由公司独立承担相关责任及诉求权益。 在进行股权转让前,原有的股东有义务将公司实情如实告知新的股东,待双方确认无误后才可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变更之后,原来的债权债务便会由新的股东按其出资比例来承担。 再者,当公司发生分立或合并事件时,处理方法如下: (1)先来说说公司分立。 从法律角度来看,有限责任公司在分立后,其分立前所产生的债权债务通常会由分立后的公司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不能够通过分立的方式逃避对其自身所欠下的公司债务。 (2)接着说说公司合并。 公司合并主要可以分成两种方式——吸收合并与新设合并。 不论采取哪种方式,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全部由合并后留下的公司或新设立的公司来承受和继续履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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