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总公司的债务子公司需要承担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债务问题,倘若子公司并非负有连带责任方,那么母亲公司所产生的负债便须由其自行运用自有资产予以清偿。众所周知,子公司是指其一定比例之上的股份已被另外一家公司所掌控或依据协议约定受到其他公司实际控制的一类公司。虽然子公司受到母公司的全面操控,然而从法律角度看,作为一个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实体,子公司仍旧享有法定资格。这也就是说,子公司拥有自家的名称及章程,并以其自身名义从事商业活动,同时其财务状况与母公司相互独立,各自对自身的债务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彼此之间并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连带责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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