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随着法定代表人变更之后,原先背负之债务仍需交由公司负责。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在进行工商登记事项变更时,无论变更的内容为何,包括但不仅限于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原公司所负担的债务与权利均应由变更之后的实体完整继承。这并不需要额外作出声明或特别指出。若该公司剩余资产不足以偿还债务,同时又未能实缴注册资金,债权人有权向股东提出请求,要求其在未出资本金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另外,如果新的法定代表人为股东,并且在股权转让流程中,原股东未将其自身所负债务告知给新股东,这时,新股东亦有权向原股东追责。因此,在法定代表人权转移之前,对于债务清理事宜务必要做到心中有数,并签署协议明确划分原股东的财务责任和债务责任。